案例17.2.1 1967年托里峡谷号油轮油污事件
1967年3月18日,利比里亚籍大型油轮托里峡谷号(Torrey Canyon)在行驶到英国西南的锡利群岛附近(距英国西南海岸约7英里)触礁,大约8万吨的原油溢出。事件发生后,英国海军向溢出原油喷洒了大量的化学制剂,促使石油发生化学分解。在荷兰的一家公司对该船营救的尝试失败后,英国的海军和空军对船体进行了轰炸,希望烧掉船体内的残油。该事件给英国和法国沿岸的旅游、海水浴场、海水养殖、渔业资源、海鸟和其他野生生物造成重大损失和灾难性的影响。
该船归美国的加利福尼亚联合石油公司的子公司巴拉姆达油船公司所有。发生事件时,该船由加利福尼亚联合石油公司长期租用,正在为英国的英国石油公司运送原油。1967年5月4日,英国和法国在该船所属的巴拉姆达油船公司所在地百慕大提起诉讼,要求赔偿600万英镑。在此之前,英国还根据海事法律在新加坡扣留了该公司的另一条油轮帕娄德湖号。
1969年11月19日,经过两年多的谈判,船东与英、法两国最终达成和解:船东向英、法两国政府支付总共300万英镑的赔偿费,由两国平分;船东另外向受事故影响的私人赔偿2.5万英镑。
就溢油数量、规模和对海洋环境造成的灾难性的污染后果而言,该事件是当时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油轮污染事故,并且是推动和促进海洋环境保护(特别是防止海上油污损害)国际立法的重要契机。